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十八大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青海省紀檢監察機關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和省委正確領導下,堅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突出主責主業,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查辦案件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據統計,今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4743件(次),同比增長109.5%;初核問題線索741件,同比增長114.2%;立案199件,同比增長48.5%;結案197件,同比增長53.8%;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02人,同比增長62.4%,其中州廳級幹部12人,縣處級幹部33人,鄉科級及以下人員257人。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42人。省紀委監察廳本級立案12件,結案1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2人,其中州廳級幹部13人,縣處級幹部6人,其他人員3人。
  現將今年以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移送司法機關的典型案件查辦情況通報如下:
  1.青海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馮建平(正廳級),人事處原處長付國強(正處級),因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青海省海東市委原常委、海東工業園區黨工委原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董璞(正廳級),因受賄、收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馬傑(正廳級),因工作失職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4.原青海省經委副巡視員宋景濤(副廳級),因貪污、受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青海省文聯原副主席陳士濂(已退休,副廳級)、黃南州河南縣檔案局原局長次仁頓珠(已退休,享受副縣級待遇),因違反政治紀律分別受到開除黨籍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兩人均被降低基本退休費。
  6.青海省海東市副市長曹生淵(副廳級),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青海省海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冶成海(副廳級),因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和工作失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銷海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處分。
  8.青海省海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傅增泰(副廳級),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9.青海省海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王朵雲(副廳級),因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青海省海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生林(副廳級),因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青海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陶永利(副廳級),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2.青海省原海東地區供銷聯社主任馬生平(已退休,享受副廳級待遇),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3.青海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紅十字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張建青(副廳級),青海省紅十字醫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楊文娟(正處級),因工作失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4.青海省黃金管理局原局長王晨(正處級),因貪污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15.青海省水利水電設計院原黨委書記、院長蘇曉波(正處級),因單位受賄、違反財經紀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
  16.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青海銷售分公司副總經理朱長青(正處級),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7.青海新鋅都物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王立新,因行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8.青海三榆集團董事長、青海浙江商會會長徐林義,因行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9.青海世全物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範明陽,因行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0.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副市長楊曉鵬(副處級),因工作失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1.青海省海東市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李永春(正處級),因受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
  22.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原支隊長王應青(正科級),因受賄、敲詐勒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3.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水利局原局長龐恆通(副處級),因工作失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格爾木市水利局副局長劉國慶(正科級),因工作失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4.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胥海生(正科級),因貪污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25.青海省海東市平安縣教育局原局長星倉貴(正科級),因受賄、違反財經紀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6.青海省黃南州尖扎縣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邱品芳(正科級),因貪污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
  27.青海省海北州政府辦公室原副調研員馬成雲,因貪污、違反財經紀律、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28.青海省玉樹州教育局副局長春武,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公款旅游、宴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9.青海省海東市化隆縣甘都鎮原黨委書記王仲華(正科級),因受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
  30.青海省西寧市鐵路運輸法院院長胡建成,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原標題:青海省紀委通報一批今年來查辦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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