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管轄權法律的管轄權規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明定,依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帛琉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若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所在地票貼,可具狀依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侵權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刑事管轄權:依刑事訴訟法第五條土地管轄之規定依被告之住所、居所,所在太平洋房屋地或犯罪地之法院管轄,本件應係被告所屬地方法院檢察署或犯罪地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有管轄權之法院。民事管轄權:民事訴訟法第 15 條規定因侵權酒店打工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兩造之侵權行為地該院對於本件自有管轄權。民事訴訟法第 15 條  (因侵權行為涉訟之特別審判籍)膠原蛋白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上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而涉訟者,得由受損害開幕活動之船舶最初到達地,或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其船籍港之法院管轄。  因航空器飛航失事或其他空中事故,請求損害賠償而涉訟者,得有巢氏房屋由損害航空器最初降落地,或加害航空器被扣留地之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  5 條  (土地管轄)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關鍵字行銷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買房子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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